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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集团首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25 浏览次数:1,536 次


    近日,市政集团喜获“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集团首次获得该项殊荣。

    首都文明单位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考评,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北京市保留下来的高规格的评比项目,需全部满足工作创建、道德风尚、科学管理、工作实绩、文化建设、社会责任、特色指标等七大方面的要求,才有获评资格。

    近几年来,集团的软实力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日益完善,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劳动竞赛、岗位技能竞赛,使员工素质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也逐渐规范加强,企业更加和谐稳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同时,集团较好地完成了什邡、玉树灾后援建、轨道交通防汛抢险及城乡共建等任务,连续几年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履行了国企应有的社会职责。不仅获得了全国住建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还连续五年荣获“中国建筑行业AAA信用企业”等称号,软实力的增强,推动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综合经营额连年攀升。集团首次申报该荣誉便顺利获奖,也说明集团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得到了各方认可。(王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