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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集团协同办公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2,289 次

                     北京市政集团协同办公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政集团,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诚招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开发商。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政集团协同办公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市政集团协同办公系统建设于 2009 年,系统建设初期仅满足了集团公文签报的网上流转操作,经过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加,现已实现了用印申请,财务管理,会议申请,领导日程,移动办公,行政资产采购等新增功能,此外还实现了与项目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的集成,极大满足了市政集团业务管理需要,提高了市政集团办公效率。
   由于协同办公系统上线应用较早,随着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不断更新换代,已出现一些兼容问题导致协同办公系统操作不便,而且目前移动办公只支持苹果的 IOS 系统,在移动端应用功能比较弱化,下一步需要对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升级,以解决各种应用问题对协同办公系统的影响。
   因此,为适应内、外环境变化的需求,市政集团计划对现有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招标目的是为了实现协同办公系统的重新规划、设计、实施,精简去除不适用、不实用的功能,增加适应新的信息通信处理方式(如移动平台)的功能。对于已经使用比较成熟、运营模式相对稳定的功能,将在新的开发环境中重建。
   (二)覆盖北京市政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含项目部),系统总体要求采用适合国家标准和市政集团自身实际要求的设计、开发、实施和运维模式,最终以达到满足市政集团要求为准。
    三、 采购范围
    (一)产品部分:协同办公系统软件及相关配套软、硬件;
    (二)服务部分:协同办公系统各业务模块的设计、实施、二次开发与培训、推广;与招标方项目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企业门户及未来 BI 工具等系统的应用和数据集成;应用软件的安装、集成调试;知识转移与相关培训等。
    四、投标人有关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在 5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三)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投标人应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基于 B/S 结构、支持集团化应用的协同办公系统产品。
   (五)投标人应在北京具有开发和技术支持机构,并拥有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服务网络。
   (六)投标人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七)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八)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出现。
   (九)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并须承诺自主实施、提供二次开发服务。
   (十)投标人应在建筑施工行业具有五个(含)以上特、一级施工企业协同办公系统实施的成功案例。
   五、获得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于 2017 9 7 日至 9 20 日到北京市政集团进行投标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方案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7 9 20 日上午 11 30 分。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昌运宫 17 号北京市政集团 11 层信息中心
   电话: 68778088-1109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