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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19 浏览次数:2,328 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市国资委《“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激发信息化驱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动能,结合2017年度市属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就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科学配置资源要素、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市属企业必须适应社会信息化新形势,立足做好“四个服务”,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筑科技创新竞争优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但总体上看,市属企业网信水平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各企业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顺应信息技术革命发展趋势,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形成信息化驱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网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先导力量。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企业IT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战略实施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是要全面落实网信工作领导责任。各企业主要领导作为网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推动信息化发展作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抓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决定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及年度计划,亲自过问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事项,确保网信工作部门机构、职能、人员和责任“四落实”。企业网信主管领导是网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抓紧抓实信息化工作。

  二是加快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各企业要全面梳理人流、物流、资金流现状,积极践行数字化管理理念,健全数据标准化体系。强化信息系统横向集成,以平台化模式统筹开展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多业务综合集成应用、多企业协同应用,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构建统一技术架构体系。推进信息系统在各层级的纵向贯通,加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运行状态等数据实时监测,提升集团总部实时掌握动态信息、风险管控的能力,不断完善数据资源决策支撑体系。

  三是推进信息化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型生产方式,推进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以及对商业价值的规模化整合效应,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三、制订落实未来三年信息化“展e计划”

  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立足“智慧北京”发展新阶段,践行转型升级新理念,全面梳理信息化发展的新思路。

  一是依照《规划》制订“展e计划”。要结合2017年度信息化水平测评复评结果,认真对照指标体系,查找存在的不足与差距,紧紧围绕《规划》总体要求,制订企业未来3年信息化水平提升“展e计划”。“展e计划”要确保到2020年底达到B级或以上水平,并分年度确定信息化水平提升目标、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目标的时间进度等内容。

  二是细化2018年度提升计划。在确定“展e计划”年度目标时,目前信息化水平处于D级的企业,要不低于C级水平;处于C级的企业要明确提升的分值;处于B级以上的企业应主动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任务措施要明确对应提升的二级指标,需跨年度完成的,要明确完成时限和当年进度。

  三是加强对“展e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请各企业于2018年3月底前,将经网信工作领导机构审议通过的“展e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国资委备案。以后年度,每年3月底前应将细化的当年提升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将根据提升计划下达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年度提升计划需要调整的,应于当年9月底前,将调整后的提升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同时,请各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展e计划”落实情况。

  四、着力强化信息化绩效考核

  创新信息化绩效管理新机制,推动建立主动谋划、全员参与、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信息化发展新局面。

  一是将测评结果与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考核挂钩。自2018年起,市国资委将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基本维持现状,自评和分值计算方式不变。每年12月底前,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信息化水平自评,并上报当年“展e计划”完成情况。次年2月至4月,由市国资委组织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将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严格“展e计划”绩效约束机制。信息化水平经复评定为D级或以下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将降级降薪。对未完成“展e计划”年度提升目标的企业,将依据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规定,酌情给予扣减分。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化绩效考核机制。各企业要同步建立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把网信工作的责任传递到各级领导和基层员工,加强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推进实现“一把手工程”向“全员工程”的转变,确保层层落实信息化建设、应用、维护、升级和优化的责任。

  五、积极探索平台化发展模式

  适应互联网络向高速宽带、泛在融合、空天地一体化迈进,信息处理向数据化、网格化、智能化演变趋势,积极探索平台化发展模式,提升跨组织、跨领域、跨区域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

  一是因地制宜建设云平台。各企业要综合考虑人才、资金、空间、安全等要素,客观合理制订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有条件的企业,要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加快构建云计算平台,切实破解系统相互独立、信息整合不畅、数据应用低效等问题。立足节能降耗、集约高效,积极搭建混合云架构,拓宽内外部资源配置边界。

  二是积极参与三大信息平台建设。要按照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总体要求,主动与相关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化治理体系,同步提升集团管控能力。积极借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云平台,探索联合研发共性应用系统,或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采取市场化运作形式,提供有偿共享服务,避免重复开发、重复投资,缩短开发建设周期。探索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的数据汇聚整合,加快城市智慧管理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促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城市运行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加快打造首都信息产业高端品牌。鼓励有优势的企业发展信息产业,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战略咨询能力、平台化发展整合能力、数字化管理架构能力、网络化运营集成能力、智能化转型创新能力,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适应数据存储、处理、灾备、安全的现实需求,探索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商业模式,切实破解部分企业专业人才不足、成本压力较大等制约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问题。

  六、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部门负主责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预警机制。落实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强化重特大风险识别、防范和预警能力。加大网络舆情筛查、信息发布、重要信息保密的防护力度。

  二是全面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互联网邮件系统和企业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政策要求,强化网络安全新技术研究和手段应用,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三是强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认证、测试和管理,切实做到网络安全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不能立项、不能开工;没有通过安全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