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1,741 次
3月25日,国务院转批同意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21号),《意见》指出,2016年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提升;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的体制机制;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财税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等体制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深化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守住民生底线和社会稳定底线;加强改革试点和改革督查评估。
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制定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导意见,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企业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市场化选任方式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推进中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的意见。
(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改革。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售电侧改革、交易机构组建及电力市场建设等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出台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食盐生产批发管理体制、食盐政府定价机制、食盐储备体系等改革。出台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废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改善和优化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典型案例入手,总结保护产权好的做法和经验,纠正破坏产权的行为,出台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意见,让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等依法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