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建发[2010]7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修订,对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0年12月13日发布《暂行办法》至今已有7年。该文件实施以来,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安全质量事故。随着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轨道交通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2017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对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条件核查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本市实际,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名称由原来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更改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提出“关键节点”及“条件核查”的概念;二是明确了条件核查的程序及参建各方的职责;三是对参加核查人员的资格进行了适当调整;四是将关键节点的设置进行了扩充;五是将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六是明确了核查结论判定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