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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督总站加强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7月份继续开展防汛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2,049 次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统一工作部署,根据《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市监督总站在5、6月份防汛专项检查的基础上,7月份持续加大防汛专项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区县落实属地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各项防汛工作。
针对防汛检查的特点,市监督总站制定了专项网格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检查工作的力度,7月1日至7月9日,市监督总站共抽查工程68项(含保密工程11项),其中涉及深基坑工程36项。在现场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市监督总站及时宣贯防汛工作文件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上报防汛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市监督总站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的沟通、联系,督促各区县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工作。
从检查情况及施工单位报送情况看,绝大多数工程施工现场防汛安全管理情况较好,各参建单位对防汛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防汛自查工作,编制《防汛应急预案》、《雨季施工方案》,并落实值班、巡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施工现场已按照制定的方案要求准备了防汛物资。
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包括:基坑内未设置集水井等排水措施,基坑工程周边未设置排水措施和挡水围堰,基坑边坡顶部地面没有硬化,基坑支护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基坑工程实施监测,施工现场抽水泵、草袋等防汛物资数量不足,施工单位未建立防汛重点隐患台账。
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市监督总站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迎汛隐患,做好汛期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防汛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度过汛期。

下一步,市监督总站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与区县监督机构联合检查各施工现场的防汛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查深基坑项目和邻近河道项目的防汛制度落实、排水设施的设置以及防汛物资储备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