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1,510 次
十八大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炼,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倡导、勾画了愿景,是实现“中国梦”的方向标,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精神支撑。
要想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迅速汇聚成各个阶层的广泛共识,就需要整个国家、社会和每一位公民积极学习、大力践行。国有企业,作为当前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在这一过程中应该主动作为,争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力和表率。具体来说,我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发挥先锋作用的理由有三。
首先,这是由国有企业自身性质决定的。国有企业是公有制性质,所有权属于国家和人民。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不仅需要创造经济效益,更肩负着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后两项职能甚至比经济职能更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党结合当前国家发展和人民需求提出的正确倡导,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社会赋予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责任。
其次,这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发展、社会治理以及公民的道德遵循提出了要求和倡导。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及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一份子,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参照,才能在新的形势下为自身发展找准新坐标,才能深刻领会改革发展的时代精神,才能融入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否则,将可能因水土不服或忽视游戏规则而被淘汰出局。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国有企业谋求长远发展的必然之举。
第三,国有企业始终是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与践行者。从历史经验来看,国有企业不仅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而且更是弘扬与践行党的先进文化、先进理念的先行者。而且,社会面和公民个人也对国有企业在文化引领方面的这种作用抱有较高期望,同时他们将国有企业作为其价值追求和行为方式的样板和旗帜,因此,国有企业必须发挥好这种示范引领作用。
综上,国有企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责任使然、又是发展所需,唯有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才不负各方期待。 (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