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6 浏览次数:389 次
废旧设备出售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 2024年第一批废旧设备出售
编制人: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保卫部
编制日期: 2024 年06 月 26 日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废机械出售招标文件
一、概述:
我公司拟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出售,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接到本文件后,按要求编制报价表,送至我公司行政保卫部,我公司将以“综合评分最高”为原则选定本次采购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
1、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招标。招标编号:SBCS001-2024
2、机械设备名称:见相应附表1
3、设备规格及参数要求:
附表1:
序号 |
固定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日期 |
制造厂家 |
型号规格 |
|
1 |
1010021-3C-44-004 |
移动照明车 |
2014-08-27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2 |
1010021-3C-44-005 |
移动照明车 |
2014-08-27 |
北京立联鸿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3 |
1010021-3C-44-006 |
移动照明车 |
2014-08-27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4 |
1010021-3C-44-007 |
移动照明车 |
2014-08-27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5 |
1010021-3C-44-008 |
移动照明车 |
2014-05-29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6 |
1010021-3C-44-009 |
移动照明车 |
2014-05-29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7 |
1010021-3C-44-010 |
移动照明车 |
2014-05-29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8 |
1010021-3C-44-011 |
移动照明车 |
2014-05-29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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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10021-3C-44-012 |
移动照明车 |
2014-07-08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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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10021-3C-44-013 |
移动照明车 |
2014-07-08 |
北京立联宏业机械有限公司 |
DCS-404 |
|
11 |
1010021-3A-01-013 |
柴油发电机组 |
2011-08-01 |
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XG-300G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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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10021-3A-01-014 |
柴油发电机组 |
2011-08-01 |
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XG-300GF |
|
13 |
1010021-3A-01-015 |
柴油发电机组 |
2011-08-01 |
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XG-200GF |
|
14 |
1010021-2A-03-004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2013-06-21 |
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CPCD40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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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10021-2A-01-011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2013-07-18 |
河南卫华 |
MH5t-18m-A3 |
移动照明车(贵阳)
1010021-3A-01-013 柴油发电机组
柴油发电机组1010021-3A-01-014
柴油发电机组1010021-3A-01-015
1010021-2A-03-004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40E
1010021-2A-01-01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认领本次出售设备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招标文件发放日期:2024年6月27日9:00时至2024年06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在领到招标文件时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检查登记。
2、验货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01日上午9:00时~11:00时,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钢结构施工处院内、卢沟桥基地院内、贵阳分公司院内。(现场或视频验货)
3、交货期限:最迟于2024.07.30。
4、装卸运输方式:由设备购买方自行装卸,自行运输。
(1)废旧设备的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均由购买方负责;
(2)在清运废旧设备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购买方负责,因发生安全问题所导致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3)废旧设备清运须填写机械设备废旧处理交接记录。
(4)购买方应服从卖方的现场管理。
5、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钢结构施工处院内、卢沟桥基地院内、贵阳分公司院内。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100%,采用网银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樱花支行;
账号:01090504300120105075704。
7、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袋和密封条,并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各两枚(齐缝章)。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用其他文件袋报送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贰份,一正一副。
9、本次招标报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24年07月4日(周四)上午9:00时,开标地点: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三楼会议室(西四环北路15号院),如开标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最多可派一人参加。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视为无效: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的;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涂改、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不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但无有效证件者;
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迟到15分钟以上到会的;
7)开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书内容的;
8)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11、投标文件组成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人需随身携带身份证;
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份(同类收购废旧设备的经历和与招标人的合作经历);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与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评标办法里注明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开标与评标
1、开标由公司招标办公室人员主持,由评标小组成员唱标,唱标结果公开明示。
2、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3、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离开会场。由评标小组评标,择日通知中标单位。
4、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公司有关部室代表、设备使用方代表、技术专家人员组成,总人数为5人或7人。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四、中标与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废旧设备购销合同。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签合同,对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取消其自违约之日起三年的投标资格。
3、招标人不负责解释与中标结果相关的事宜。
五、附件
1、投标报价单
2、评标办法
3、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4、投标文件密封条
5、承诺书
六、补充条款:
投标人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此次待出售设备的情况,请与行政保卫部联系。
联系人: 胡建伶 电话:010-68169617
邮政编码:100143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