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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1,735 次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业绩全部实地核查。公告后12个月内,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弄虚作假。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填报申报信息,自动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并完成签字、盖章。

通知全文请点击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3/t20190329_239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