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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次数:1,790 次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自111日起,注册地在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的建筑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按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承诺书》签名。

2、业绩全部实地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3、弄虚作假。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通知原文请点击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10/t20181029_238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