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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关于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1,647 次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1个政府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指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统筹城乡、区域之间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与供销、旅游、电商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主要目标是实现“八个100%”: 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符合要求比例达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500人以上岛屿通航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主要内容是:加强城乡交通运输规划衔接,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打通阻碍城乡一体化衔接的“断头路”。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条件。符合条件的城市要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挥地铁等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
在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路网建设方面, 建设外通内联的城乡交通骨干通道,加强城市道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渡口码头之间的衔接,强化市县乡村之间的交通联系。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实施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工程,加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
在加快城乡水运设施建设方面, 加快建设有市场需求的内河客运码头、乡镇渡口和城乡便民停靠点。加快推进渡口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完善渡口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促进渡口建管养一体化。改善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加快陆岛交通码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