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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资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浏览次数:1,669 次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补充通知》(京建法〔2016〕17号),结合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7号)基础上做了部分调整修改。
《补充通知》明确强调,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禁止新投资设立(含既有企业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建筑业企业。
其次,《补充通知》依照住建部指示精神,对企业申报住建部批准资质的流程、部分资质类别对应人员的考核要求、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实地核查、企业净资产考核等做了部分修改。
 
文件全文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