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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次数:1,660 次

为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力争通过 3 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 5 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一、《意见》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 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二、《意见》要求,要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三、《意见》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